市民装修后甲醛超标身体不适起诉装修公司
住进刚装修完的新房后,家人身体出现不适,后经检测室内甲醛超标。谢某将负责装修房屋的北京亚光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亚光亚),以及装饰公司驻店的家居建材超市诉至法院,要求二被告赔偿房屋租赁费、空气质量检测费、医疗费、精神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。昨天上午,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原告搬进新房家人陆续身体不适
原告谢某称,他于2012年12月与亚光亚签订合同,由该公司为自己的房屋装修。装饰公司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此项工程。2013年3月底,装修完毕,谢某一家人搬进了新居。
谢某说,“搬进去没多久,我四岁的孩子就开始哭闹,眼睛红肿、流鼻涕还伴随咳嗽等”。他赶紧将孩子送医。“因为不知道原因,医院就当做一般的感冒治疗,没想到一周后孩子症状加重,医院确诊为鼻炎。”
之后,谢某以及妻子、父母也出现身体不适,“当时真是百思不得其解”,谢某说。
后经朋友提醒之后,谢某请来了专业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做了检测,检测结果让谢某大为吃惊——甲醛超国家标准4倍多,苯超标2倍多。
被告 他自装的塑钢窗甲醛超标
谢某认为,装饰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家具、地板和装饰材料,才导致家人身体不适,于是将亚光亚告上法庭。因为在装修合同的补充协议中,家居建材超市承诺会承担亚光亚质量问题的连带责任,谢某也将家居建材超市列为被告。
“我们并不认可原告的检测报告”,针对原告的说法,二被告一致坚持,“因为按照合同规定,检测机构需要我们三方共同委托,但是他的检测机构我们不认可。”
因为对检测结果有争议,原被告再次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做了检测。
“经我们检测,原告室内由我们提供的家具等装修装饰材料没有问题,我们怀疑,原告自行安装的阳台塑钢窗导致了甲醛超标”,亚光亚代理人称,检测机构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后发现,其中阳台的监测点被检测出甲醛超标。
争论 应否进行检测 双方争论不一
除了认为被告提供的装修装饰材料不合适,原告谢某认为,被告在工程竣工后没有履行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的合同约定,导致自己忽视了甲醛排放的问题。
被告亚光亚认为,只有原告认为有必要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,才会进行检测。
“相关法律规定,室内有害气体超标是不能投入使用的,那为什么被告还是将房屋交付使用?”原告代理律师反问道。
“为了这事,新家不能住,我们身心俱疲”,原告一度情绪激动,“本是乔迁新居的好事,却变成了让人恐惧的甲醛超标事件。”
此案究竟谁是谁非,法院昨天没有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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