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上海郊区农村住房面积的问题

04-08发表
安徽 安庆
家住南汇**镇**村,家里有爷爷 奶奶 爸爸 妈妈和我,全部加起来一共拥有占地面积为 80㎡的二层民房,有点挤,现在我年满22周岁,想要去申请一块地用于建房,但是村的领导说没有面积了,不能造了。请问:1. 这位领导说的话有根据吗,有没有面积谁说了算?2.上海市是怎样规定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的,应当参照哪一部正式的文件?

评论(6)

  • 2014-04-08 沙发

    2004年建设部日前公布的《2003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》透露,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9.35平方米,居全国(除港澳台)之首

    2006年人均居住面积15.5平方米

    2007年末,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.2平方米,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6.5平方米 

    上海200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 “33.4平方米”

     

    上海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平方米,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7.2平方米

     

     

    3

  • 2014-04-08 板凳

    1、依据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》第七条 第一款: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,缺少宅基地的。可以申请宅基地;

    2、依据《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
      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

      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经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,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
          第四十四条 建设占用土地,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,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

    据此规定,如果没有空置的宅基地,要占用耕地,要到国土部门办理手续。

  • 2014-04-08 #3

    人均小与8个平常

  • 2014-04-08 #4

    你就提出来要准备结婚需要建房,只要有新的用地指标就应当考虑。

  • 2014-04-08 #5

    当然了 拆迁办里面有写的好不 至于你说哪条则本规定的 我具体的说不出来 但肯定是有的 

  • 2014-04-09 #6

    应该是按产证上的名字来算的 产证上2个人的话应该就是按2人算吧

发表评论

不如来和大家一起讨论吧?

发布

帖子标签:

帮助中心

    图片标签

    x

    自定义标签

    标签历史:

    图片描述

    操作成功 操作失败

    不通过 更新描述 通 过 推 荐